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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直接教學法是最為廣用的教學方法,現今很多教科書都是根據直接教學法來編定的,像是練習、複習、區分學習單元等。是因為直接教學法如名稱只要「直接教」就好了嗎?

課本中說到「直接教學是採教師中心策略,教師是所有資訊的提供者。」這個定義是否因為現今資訊爆炸、資料取得管道多元而有所因應、改變,畢竟現在的老師不敢說他什麼事都知道,而應該幫助學生如何在一大堆資料中,分辨、篩選出有用的資訊,找到適當的管道蒐集資料,原比單純只是資訊的提供者來的重要。


 

2   課本提到直接教學法中的建立教學目標是放在了解學生點行為之前,我有疑問,是先訂教學目標之後,再根據學生現有的程度表現,做調整,還是先了解學生現有程度之後,在訂立教學目標。除了測驗之外,還有其他方法了解學生現有的程度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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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ihopeshin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